持有毒品被抓,該怎麼辦?
持有、意圖販賣而持有,傻傻分不清楚? 不管基於何種原因、目的,持有毒品就是違法行為。實務上,常見理由是:為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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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聞律師觀點 李姓藥頭於通訊軟體(微信)發布「大高雄喉糖;需要的朋友,1張就送」等隱喻販毒的訊息,嘉義縣一…
律師說: 轉讓毒品與販賣毒品的刑度相差甚遠。販賣毒品最重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轉讓毒品法定刑度則是一年以上七…
法律新聞律師觀點 日前新聞報導傳播妹不只要陪笑、陪酒,甚至還可能需要「陪搖」!陪搖就是陪客人吸毒、狂歡,為了避…
近年台灣吸毒年齡層下降,青少年好奇心重、自制力低,面對裹著糖衣的毒藥,常禁不起誘惑而染上毒癮。未成年吸毒被抓,…
翔翔和小傑是多年好友,二人合資購買毒品、共同吸食,希望藉由毒品提振精神,明明是毒品初犯,卻被檢察官以毒品販賣、…
“染上毒癮的人,一輩子都要和毒癮對抗,所以我們應該把藥癮者看成病人,而不是罪犯。戒癮治療制度是目前令部份藥癮者進到勒戒所,接受以監獄消極隔絕以外的唯一選擇,也是將其「從犯人到病人」的重要司法處遇轉向。”
對於「製造、販賣、運輸、轉讓、意圖販賣而持有、持有」毒品,依法律規定,如果在檢察官偵辦時,能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上手或)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是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