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創業者都只知道用股權來掌握公司控制權,導致創業者整天擔心。
如果股份給多,則可能在未來的董事、監察人選舉中,丟失關鍵重要席次,進而失去對於公司控制權;或是對於重要決策公司內部股東有不同聲音,公司要如何有效率的做出決策?
表決權信託是什麼?
「表決權信託」是一種使股份的所有權以及表決權分離的設計,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取公司的經營權使公司決策能穩定。
股權所有人不變,只是單獨把在股東會上投票的表決權統一信託交給受託人,以確保股東會上意見一致。
可用於確保家族成員在股東會上意見一致,或是公司有併購等重大事項時預先統一意見。
例如,使特定人當選董監等,利用表決權信託的方式,結合各股東的表決權予少數人控制以達成目的
表決權信託之應用
閉鎖性公司中,大多是由少數的股東集資所成立,為了穩定公司的經營及決策的效率,股東之間常簽訂「表決權信託」來拘束股東使其依約定的方式來投票,以提升決策的效率以及穩定公司的經營。
表決權信託契約內容的目的、條款、如何行使表決權、受託人之權限等,都可以由契約的當事人自行約定,所以運用的方式相當廣泛,惟目前實務上就表決權的行使仍多以徵求委託書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