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凡事斤斤計較又挑剔龜毛的房東,就像買到一台難用的手機,明明不甚滿意,但是礙於期限未到,不想支付違約金也只能繼續將就。 好不容易等到租期屆滿,子維興高采烈的打包行李,點交時房東責怪他使用不當導致牆面斑駁,要求收取五千元的油漆費。 他記得搬來之前油漆早已微微脫落,但為了早日擺脫惡房東,子維選擇花錢消災。不料一個禮拜後,又收到房東通知:要子維賠償家具損壞的費用…… 租賃糾紛層出不窮,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如何和房東好聚好散?退租時該如何自保? 契約看清楚 退租少苦楚 如遇到類似事件,請先翻開契約書確認責任歸屬,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簽訂租賃契約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說明由出租人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 因此,只要是契約所定範圍內出現損壞或故障之情形,常見如燈泡等耗材損壞等,一律由房東負責修繕且費用應自行吸收,不可額外向房客收取。 若是契約中無特別約定,則依民法第429條規定,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即出租人有房屋修繕之義務。 口說無憑,拍照存證才是上策 在簽約與退租之前,房客應就租賃範圍拍照紀錄,以利確認出租前後的屋況是否一致。 包括牆面有無釘子或破損龜裂、天花板是否會漏水、馬桶有無阻塞問題,及契約所載之附屬設備如沙發或冰箱是否還堪用等,確實檢查屋況並將原有的瑕疵與數量清楚記載於合約上,可避免日後遭房東指控使用不當或是設備短少等情況,降低爭議的發生。 自然耗損無須賠償 依民法第432條定,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賃物。違反義務,致租賃物毀損、滅失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房東將房屋出租給房客,房客有義務妥善使用,並於退租前整理清潔,盡量維持最初承租時的屋況。 歲月催人老,房子也會隨著時間日漸陳舊,因為子維皆正常使用房屋,所以牆面斑駁應屬於「自然耗損」,除非房東有證據可以證明是人為破壞所致,否則無權求子維負擔五千元的油漆費。 書面協議少爭議 不論你的房東有沒有巧立名目多收費用,律師建議:退租時,可請房東一同在契約上簽名蓋章,以證明點交完畢,減少爭議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