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如虎口,有時候即使遵守交通規則,也可能會發生意外。
不久前,阿文遭到對向車闖紅燈撞擊,雖然雙方駕駛傷勢並無大礙,但阿文的車因猛烈撞擊而嚴重毀損。撞到阿文的肇事者建豪,是一名送貨司機,因趕著送貨而闖紅燈,事後建豪懊悔萬分,並表示家中還有年邁的雙親要照顧,無力償還車禍賠償金。無辜被撞的阿文該怎麼做才能拿到應得的賠償呢?
發生車禍最讓人頭痛的莫過於肇事者不願意賠償,或是雙方對於賠償金額沒有共識,到底當事人可以要求哪些賠償項目?事前該準備什麼資料?讓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請求賠償重新出發
- 車禍賠償項目
- 醫療費(門診、醫療器材、自費藥品等)
- 生活上額外增加的必要支出,如:看護費、往返醫院交通費等
- 財物損失,如因車禍所造成的汽機車、手機維修費
- 喪失/減少勞動力之賠償,如工作薪資損失
- 精神賠償(精神慰撫金)
事前準備 事半功倍
- 求償資料
- 診斷說明書(醫院)
- 交通事故資料,包含現場圖、現場照片道路及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小組)
- 車禍事故鑑定(各縣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 車體受損照片、修車費用收據
- 薪資證明、請假證明
通往正義的路不是孤單一人 許多人因不了解法律知識導致權益受損而不自知,阿文原先僅向對方求償汽車維修費,之後才在律師的建議下,另外申請相關資料、擬定合理賠償金額,並上呈法院。 另外,請記得於2年內提出民事賠償訴訟,若超過期限則無法求償。 捍衛權益的最佳夥伴 僅僅多了一個步驟,求償金額便從15萬增加為40萬,面對判決結果,阿文感慨地說:多虧律師的專業意見,才得以減輕我的經濟壓力。 肇事者不賠償該如何自保
法律保障受害者權益 由於車禍是在建豪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因此根據民法規定,阿文可對建豪的雇主連帶起訴,也就是雇主需負起「連帶賠償責任」,與職員建豪共同賠償阿文。 此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受害人權益,避免因職員無力償還,而拿不到應得的車禍賠償金。 每朵烏雲背後都有陽光 面對突如其來的交通事故,只要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便無需緊張擔憂。不論最後決定私下和解還是走法律途徑,都建議可請律師陪同。律師會給予專業分析,將損害降到最小,不讓您的權益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