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律師觀點
金曲歌王洪榮宏日前遭周刊報導其自2018年初起,便沒有支付孩子的扶養費。夫妻離婚最在意的莫過於孩子的「監護權」以及「扶養費」(同場加映:爭取監護權必看,法院判斷原則大公開),該負擔多少比例是許多人的疑問,也是容易起爭執的部分,因此律師建議,可於擬定離婚協議書時,明確規定扶養費的分配、給付方式,避免日後產生爭議。另外,這邊統整了幾個常見問題,給大家做參考,若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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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監護權,還要付撫養費嗎?
根據民法第1116-2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也就是說,離婚後不論是否有拿到孩子的監護權,都有義務撫養小孩。
讓孩子安心長大
撫養費的規定,目的是保障小孩的權益,希望孩子不會因父母離異而無法安穩成長。扶養費包括日常生活費及學費,若無事先約定好單方負擔,則父母必需共同分擔孩子的撫養費。所謂共同分擔並不是指一人一半,法院會考量雙方的「經濟能力」及「身分」,合理分配負擔比例。
撫養費怎麼算?法院計算標準?
法律無明文規定撫養費的數額,實務上,法官會依行政院主計處公布「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為參考標準,並依未成年子女的實際需求(例如身體狀況是否需要經常性支出醫療費),以及兩方的經濟能力(包含目前工作薪資、名下財產狀況)做分配,然後規定一次給付或分期給付。
若為單方監護,或經濟能力不如對方者,可向法官請求負擔較少的扶養費。監護權人(即主要照顧者)和小孩同住需要付出心力照顧,故較為辛苦,因此可請求支付三分之一的扶養費,剩下三分之二由對方支付。
扶養費要付多久?
實務上,通常需支付到孩子成年(20歲)或大學畢業為止。
甜蜜的負荷不該一人承擔
孩子的撫養費是父母二人的責任,假設洪榮宏從未支付過撫養費,等於前妻陳施羽代墊原本他應付的部分。因此,陳施羽可向洪榮宏提起「返還代墊扶養費」之訴,要求洪榮宏償還過去替他代墊之扶養費。值得注意的是,必須於五年內提起,一旦超過法定時效,則無法請求。
針對此類個案,本所律師具有豐富的承辦經驗,建議可以尋求律師的協助。 任何法律問題歡迎加Line@詢問:@fei4352p(要加@) 或撥打諮詢專線:0968-80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