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著我說,「為什麼一開始的兩情相悅,最後,我卻成了性侵犯….」
凌晨的天空還是一片深藍,似乎遠遠的能聽見海浪拍打在岸上的聲音。場景是海口邊的一座大賣場,因為尚在施工階段,門戶大開,裡面像是座漆黑又神祕的遊樂園。
男孩看著女孩說「走,我們進去探險!」。
這對年輕男女,他們剛從大賣場旁的便利商店下班,兩人又打又鬧的,不明講他們的關係,旁人看起來,他們就像是對可愛的小情侶。
一句邀請,男孩一把拉住女孩的手,於是兩個人就走進這座漆黑又神祕的世界。
便利商店的明亮,更顯得賣場空間的黯黑。
隔天男孩女孩共同要面對的,不是什麼酸酸甜甜的戀愛滋味,而是女孩到警局哭訴,控訴著男生先是將她強拉進入賣場最裡面的隔間廚房中,再從背後緊抱住她,趁她無力反抗時,強行拖下她的褲子而性侵她。
警察調閱便利商店的監視器錄影畫面,畫面中的動作,似乎正如女孩所說的,她是一把被男孩拉進大賣場裡,二人就消失在監視器的畫面中。就在哭訴中做完筆錄的女孩與家人離開了警局,卻不是回家療傷,而是去了另一個地方。
正在便利商店工作的男孩,看見女孩與其家人怒氣衝衝的走進便利商店。一群人圍著男孩凶狠作勢要毆打他,跟著,這群人便打開錄音設備,單刀直入的問著:「你是不是性侵女孩?」男孩不只被這聲勢與場面給嚇的不知該如何是好,聽到「性侵」二字更是傻住了。於是男孩支吾其詞的回應這群人的攻勢,說出當晚的確有「性侵」女孩。而這群人便拿著這段錄音送去檢察官那,作爲「被告自白」。
便利商店的監視器畫面、女生事後到醫院驗傷,證明下體有性交後的紅腫狀況、還有被告自白的錄音檔。這一切的資料,似乎都不利於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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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說到著,讀者是否有察覺諸多疑點呢?還是在心中也早已默默的將男孩判刑?
反覆的思考這些證據,就在律師與男生訪談後,發現男生的個性相當內向,不擅於表達心中的想法,只是簡單描述了當晚的狀況。當天晚上,男孩女孩人確實有在商場最內部廚房處發生性關係,不過是兩情相悅。男生的說法是,二人的感情一直以來都是保持著曖眛的關係,當晚是二人認為商場內相當黑暗不會被人發現,在嘻鬧的過程中,男生在入口處拉著女生的手要進入商場內「探險」,女生遲疑了一下,男生還是將她拉進商場內。入內後,男生自然的抱著女生,眼見女生沒有反抗,所以才親吻女生,接下來二人就自然而然的發生了關係。
幾天後,律師偕同警方到案件現場拍照採證,還原現場狀況,這時,男孩也同在案發現場。
律師與警方發現,便利商店地處轉角間,面臨八米大馬路,人車都稀少,而便利商店的隔壁,就是尚在施工的商場,地上還是磨石子地,沒舖上磁磚,而入口處到最裡邊的廚房,距離約有20公尺。
當律師詢問著男生「女生的機車是停放在何處?」男生手用指比了一下便利商店外的人行道。這時,律師的心裡已找到訴訟辯護的策略了…。
律師的分析是,性侵害犯罪多具有高度隱密性,案發當時情況為何,常淪為雙方各說各話,而通常「被害人」的證詞對比「嫌疑人」的陳述,法院多為採信被害人的證詞,大多認定被告是為脫罪的卸責之詞。因此被害人供述對嫌疑人來說,往往有很強的殺傷力。
因此,律師認為,「確定被害人的供述是否真實可信」就是本案第一個關鍵。
女生在供訴中描述,她是被男生從商場入口處,被男生強拉入內的廚房,才遭到性侵。這點有相當高的不可靠程度,因為這個商場還在初步的施工,地上是很粗糙的磨子地板,如果女生是遭強拉拖行長達20公尺,那衣褲自然會留有破洞痕跡,細緻的皮膚甚至可能被磨到破皮流血,留下這麼明顯的外傷,不可能女生事後到醫院驗傷卻未被診斷出其他明顯外傷。
律師思考的第二個關鍵點,就是「事後被害人反應」。
律師要求警方調閱便利商店能拍到被害人機車停放角度的監視器畫面,畫面顯示女生自商場出來後,走向機車停放處,準備離開時,碰巧值班的大夜班員工在便利商店門口處,二人攀談了數分鐘後,女生便離開。
律師之後聲請檢察官傳喚大夜班員工,員工證詞內容,說明了這點關鍵,就是當他看到女生從商場內走出來時,他詢問了女生,為什麼會勿忙的從黑暗的商場中走出來,女生僅是笑笑回應說「沒事啦」,之後簡單幾句寒暄後,女生就離開了,並沒有其他的異狀。
這點實在與多數受到性侵害後,被害人激動、生氣、驚恐的反應很不一致,這部分很明顯戳破女生的謊言。
接下來,就只剩下一個不利被告的關鍵了「被告自白」。
男孩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之下做出自白的錄音檔,就是在對方威嚇作勢之下所取得的。
目前法律規定「國家」不得對人民以刑求等違法方式取供,法律規定字義上,不是針對「人民」作出規定,但是最高法院另外作成解釋,已清楚說明,說明雖然法規要求對象不包含人民,但是對被告使用暴力、刑求等方式,而取得被告的自白或證人的證詞,都是法院所不容許的私人以暴力方式取證行為,且這樣的陳述內容,實有虛偽的高度可能,應排斥這樣的陳述內容進入法院審理。檢察官也同意這樣的被告自白,不能成為法庭上的證據。
最終,檢察官給予男生不予追訴刑責的不起訴處分。
男孩露出久違的笑容,回到了校園。律師相信,這是他人生中很難忘的一堂課。
每當回想起男孩問我的那句話「為什麼一開始的兩情相悅,最後,我卻成了性侵犯?」
律師還是要透過這個案件來提醒所有的讀者,千萬不可提供虛妄不實的證詞、更不要因一時的片面之語,而透過言語、身體的傷害來對任何人發洩情緒與施加暴力,這必然會導致刑責上身。
更要提醒社會大眾,在閱讀媒體所下的標題背後,一定要冷靜的思考所有法律問題的核心環節。
人人都有機會成為被告。我們都要三思而後行、三思而後言。
延伸閱讀參考:
https://sylaw.kakusinn.com/project/criminal/sexual-offences/